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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税收洼地,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福利多多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

方案规定,2025年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035年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个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是七级累进税率,税率最高为45%,经营所得是五级累进税率,税率最高为35%。跟方案中的最高15%的个税税率相比,差别不是一星半点。

人才是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较低的个税税率也是吸引人才的基础。

企业所得税也是如此。

202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3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的企业范围在不断扩大。

而除了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地区符合鼓励类产业等几类特殊主体可以享受15%的税率外,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主流税率还是25%。

怎么吸引企业家来投资、来做生意?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就会让人怦然心动。

当前中国香港个人所得税最高为15%,企业所得税率为7.5%至16.5%;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率最高为22%,企业所得税为17%。即便与这些国际知名自贸港相比,海南自贸港的税制也完全具有竞争力。

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把税收利益让给你,你还不愿意来吗?

税收洼地但不是法外之地

本次海南自贸港方案的税收制度除了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原则外,还有一条重要原则是强法治。

方案规定,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

国家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税务系统也在力推“放、管、服”,但是“放、管、服”并不是放松监管,得益于大数据技术的运用,税务监管的成本大幅降低、效能大幅提高,整体的税收征管环境是不断趋紧的,纳税人面临的税务风险也是在不断加大的。

如果只是在海南自贸港成立空壳公司,不进行实质的经济活动或者价值创造活动,可能会被判定为偷逃税,进而引发税务监管风险。因此,如何设计交易架构、如何通过合同等相关工具将交易形式与交易实质相匹配、将实质经营地与登记注册地相匹配会非常关键。

方案又规定,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

2017年7月,中国版CRS《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中国开始与国外机构定期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转移财产到国外去避税近乎于裸奔。

方案还规定,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监管已由重视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和防范事中事后监管,而“信用+风险”动态监控管理正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无信用寸步难行,纳税失信,不仅仅只是补税、滞纳金的问题,还会影响你的银行贷款、生产资格准入、招投标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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